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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计划包括哪些

日期:2014-02-28 18:32|来源:

为落实教育部精神, 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制定了严谨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的制定按《关于制定广播电视大学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若干问题的原则规定》的要求进行。
 
 
教学计划内容包括:
 
 
(1) 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交教学计划论证报告,报告需对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和培养学生的能力要求等方面作出说明(尤其应说明本 科与专科在上述方面的区别和比较以及反映特色的内容)。
 
(2) 本科专业的教学计划,由中央电大会同合作高校组织专家按照国家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统一制定,报经教育部审批后下达执行;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由中央电大组织专家按照国家高等专科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统一制定,报经教育部审批后下达执行。
 
(3) 专业教学计划统一设置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严格控制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的学分和门数以及期末考试次数。教学计划中的统设必修课程所占学分应不低于课程总学分的60%(至多不超过70%);限选课程所占学分不超过课程总学分的20%(最好少设或不设)。专业教学计划中的统设必修课程一般设置10门左右;统设限选课程一般不超过3门。
 
·统设必修课程是试点省级电大(以下简称“试点电大”)在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中必须设置的课程,严格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和统一的评分标准;
 
·限选课是为保证专业培养目标而为学生确定的必选课程,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要求,中央电大推荐教材,提供考试命题等教学服务。
 
·选修课是供试点电大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的课程。试点电大也可在中央电大提供的公共选修课大表中选用,或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用人部门的需求,自行开设。
 
·集中实践环节由中央电大统一制定教学大纲或要求,试点电大必须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或要求组织实施和考核。
 
(4) 中央电大对试点各专业统一设置“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课程,作为统设必修课(1学 分)。主要内容为:开放教育简介、电大教学特点、新技术媒体使用和学习心理准备、学习方法指导、以及电大开放教育有关政策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5) 试点电大制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应留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学分,以保证学生有自主选修课程的可能。
 
(6) 开放教育专(本)科学生可以跨学科选学电大其它各科类专(本)科课程,也可在公共选修课大表中选修课程,但这些选修课程的学分一般不应超过课程总学分的10%。
 
(7) 试点电大应按中央电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报中央电 大备案。
 
(8) 遇有教学计划的调整和变更,由中央电大另文通知。
 
(9) 中央电大在制定教学计划的同时即组织专家编制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专业介绍,教学过程指导与管理措施,媒体与手段使用初步方案,开课安排、考核方式与手段 ,评价办法等的总体原则)。试点电大根据该方案的要求制订相应的专业教学实施细则,并报中央电大备案。
 
 
(10) 课程说明包括所有列入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包括统设必修、限选、选修及自开课)。本科与专科名称相同的课程,需特别说明本科与专科课程的关系。
 
(11) 考虑到春秋两季都能接受学生注册,试点专业所有课程首次开出后均应全年滚动开设(具体安排见“建议安排学期”)。各专业实施学分制的时间,视各专业特点、资源准备情况综合考虑,逐步安排。
 
(12) 作业、实验、实习等课程实践环节是课程学习的必修环节,未完成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平时成绩(即:形成性考试成绩)可作为课程总成绩的一部分,但 一般不宜超过该课程总成绩的20%;英语、计算机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可适当增加计分比例 ,但不宜超过30%。对管理严格、各项条件具备的试点电大,经中央电大评估后亦可试行较大比例的试验。
 
(13) 教学计划进程表的格式暂按教务管理软件(网络版)(?JWGLNET?)要求编制,可 附加必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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